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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贵熏肉大饼”专利权有了归属

1998-04-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驰名东北的风味食品“李连贵熏肉大饼”专利,日前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归李连贵直系曾孙李玉等四兄弟所有。这是该院经过近十个月调查取证后作出的裁断。一审判决认为,李氏兄弟曾祖父李连贵以多种中草药及调料作辅料制成独具风味的熏肉大饼,制作方法及名称已是一项无形资产,具备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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